再婚需要什么资料。离婚证丢了
法律分析:离婚证丢失需要再婚的,可以补办离婚证。
补领程序: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再婚在一般情况下是一定要出示离婚证的。有离婚证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丢失了的可以进行补办。之前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的可以提供离婚判决书。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再婚需要离婚证,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补领程序: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再婚在一般情况下是一定要出示离婚证的。有离婚证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丢失了的可以进行补办。之前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的可以提供离婚判决书。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再婚需要离婚证,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上一篇: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如何定罪处罚?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再婚需要什么资料。离婚证丢了
-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如何定罪处罚?
- 劳动报酬只注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 如何报告交通事故误工费,法律如何规定
- 你好,我想问一下什么时候可以行使财产
- 什么是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体现?
- 银行是否可以追缴贷款人财产转移至其儿
- 房产继承纠纷可以强制执行吗
- 我国民法中的抗辩权是否有法律规定
- 支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法律怎么
- 车货我承担30%的医疗费用可走医保报销吗
- 以前的同事租的房子高价转租给我,房东
- 我的孩子出生于2012年,请问还能补办独生
- 农村同村不同组的宅基能否相互买卖转让
- 户主死了,怎么能变成配偶的名字呢?
- 80平安置房过户多少费用
- 婚前财产妻子能继承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 房产协议注意什么
- 卖方在买方同意只退款不退货后,却称买
- 法律有什么规定,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
- 履约担保合同最新规定是什么?
- 法律上如何规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应归谁
- 报案后想撤销怎么办,处理办法是什么
- 被殴打后如何申请刑事拘留凶手,法律如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
- 被担保人是什么意思,法律有哪些规定
- 作为一名小承包商,如何处理公司施工现
- 离异子女户口是否必须归抚养方,是否有
- 什么时候是民法典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
- 网络贷款签完电子合同但是还没有放款不